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 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来源:创新创业学院 责编: 谭湘虎 发布时间:2023-04-07 浏览量:724

各二级学院:

根据《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北艺教发〔2021〕49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校级立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校级大创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工作安排
(一)结题验收对象
2022年立项及2021年立项延期结题的校级大创项目(附件1)。
(二)结题验收流程
1.指导教师审核
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的研究成果和平时的工作态度、工作量、工作表现等填写指导教师意见。
2.二级学院复审
项目所在学院须组织专家评审项目结题报告和相关研究成果材料,并填写结题情况汇总表(附件3)
3.学校终审
学校大创项目管理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各二级学院结题材料进行终审,依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审核意见。
(三)结题时间安排
1.2023年5月11日前,各二级学院收集整理项目的结题材料,并做好材料的存档工作,以备案备查。
请各项目的指导老师指导并督促项目负责人加快项目研究,按期完成结题材料的整理与撰写,参照结题材料模板(附件2),内容包括:
①《结题材料封面、目录》;
②《结题报告书》;
③《项目研究日志》(最少6篇);
④《相关成果支撑材料》(各类成果支撑材料包括研究报告、论文、软件、专利、实物等。若成果以论文形式公开发表,提交含论文全文、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正文、封底扫描件附上,如刊物未收到,可附上收录证明;若成果获得奖励或专利,提交证书复印件,如证书未收到,可以附上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若成果为设计实物,提交设计方案、设计说明、设计过程稿、模型图片、实物照片;若以实验项目完成的项目,提交实验方案、实验记录和实验报告;调研报告、创业计划书、公司注册执照复印件等)
以上材料需汇总齐全,胶装成“结题验收材料册”(浅绿色皮纹纸封皮)一式2份(二级学院存档1份,交创新创业学院1份)。
2.5月11日前,各二级学院以学院为单位上交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不接收个人项目材料的上交。纸质材料送至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西校区行政楼314)张老师处,电话:182-7793-2100。电子版材料汇总为一个压缩包,命名:二级学院名称+2023年校级大创项目结题验收材料(例:设计艺术学院2023年校级大创项目结题验收材料),发送至邮箱bhyscxcy@163.com。
材料包括:
(1)本学院的《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校级)》(附件3)电子版及加盖学院章的纸质版一份;
(2)各项目“结题验收材料册”的纸质版(一式2份)和电子版1份,文件夹命名: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结题验收材料;
3.5月22日,经学校组织专家审核各项目实施、成果情况,确定验收结果。发文公布,对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颁发结题证书。
若有疑问,请及时与创新创业学院沟通联系,联系人及电话:云老师,181-0779-0609;张老师,182-7793-2100。
 
附件: 1.2022年立项及2021年立项延期结题的校级大创项目
2.结题材料模板
3.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校级)
 
 
北海艺术设计学院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