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2023 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立项申报通知

来源:建环学院综合办 责编: 李东瑞 作者: 杨明 发布时间:2023-03-27 浏览量:477
各二级学院、学校各部门:
为了调动全校师生的科研积极性、创造性,促进科研科技工作向高质量、高层次、高水准的目标发展;提高科研科技反哺教学、服务地方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当下新形势、新要求和《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并报请校领导批准同意,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 2023 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二十大会议精神为指导,着力加强学科基础研究、强化应用研究、鼓励对策研究;支持基础学科、交叉学科和跨学科的综合研究;聚焦民办教育规范化发展、教育数字化、校园安全等;注重成果的理论与实践创新及转化。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对象:全校参与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的教职员工;鼓励教师带领学生共同申报,提倡学生早进课题;鼓励近三年新入职教师积极申报。
2.申报人应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水平,身体健康,具有独立开展科研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3.申报人有足够的研究时间,并具备完成项目的条件。研究项目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一般不设副标题。4.申请人作为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校级科研项目,且不能作为主要参加者参与其他项目申报。项目主要参与人一般不超过 10 人,参与人每人最多可参与 2 个项目。
5.为保证课题研究质量,未按期结项的项目负责人,或担任校级项目负责人尚未完成项目结题的不得作为负责人申报本年度项目。近三年作撤项或终止处理的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
6.项目立项时间一律从 2023 年 5 月开始计算,研究时限为 1 年,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项目,项目主持人应详细阐明,并填写《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校级科研立项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附件 3),提交至西区行政楼319科研处办公室,经科研处及分管校级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备案执行,延期时间不得超过 1 年并只能延期一次。
三、项目立项数量、资助经费和选题建议
本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研究范畴为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研究; 不含艺术创作项目,项目不区分等级,均为一般项目;计划立项30项,每项学校资助经费 3000 元。
选题建议围绕党和国家关于新时代广西发展的战略定位与部署及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开展研究,针对习近平总书记来桂考察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中蕴含的重大理论、实践问题,开展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围绕国家和广西经济社会及文化艺术产业行业创新发展的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研究,支持有利于推进、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艺术科学体系建设研究,对艺术科学长远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基础理论研究、应用对策研究。结合学校情况,研究和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实践落实。立足北海地方特色、凸显地域文化的历史传承和社会发展的研究。围绕北海艺术设计学院的规范化发展需要,紧扣所设专业、人才发展的趋势、校园文化建设、校园安全等开展的研究。
四、结项基本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省级以上期刊正式发表 1 篇或以上论文:(2)获得相关认可的课题调研报告:
(2)获得相关认可的课题咨询报告:
(3)政府或企业成果采用证明。
以及递交相应的辅助材料和变更表等。
五、项目结项具体要求
1.达到结项基本条件,并提供研究成果扫描件;
2.提交项目立项申请书、项目开题报告、项目结项申请书、项目研究报告,如项目研究期间有重要事项变更的,还要提交《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校级科研立项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3.校级科研项目的结项(验收)材料应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制。
结项成果应与项目名称、研究主题高度契合。
4.项目进展不力且无正当理由未能如期完成项目者或在延期内仍未完成项目,科研处将终止其项目的执行,财务处停止其科研经费的使用,通报全校并从其工资中原数追回资助的科研经费,两年 内不得申报校级科研项目。
5.凡获得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校级科研项目资助的,结项研究成果发表时需标注项目来源、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例:[基金项目]北海艺术设计学院 20XX 年度校级科研项目+ 试论 XXXXX(20XXSKXX)+项目负责人 XXX,未标注项目不予支持对应项目结项。
六、申报程序
1.申报人填写《2023 年度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立项 申报书》及相关前期研究的佐证材料;
2.由所属二级学院或职能部门填写《2023 年度北海艺术设计学院 校级科研项目立项申请汇总表》。
3.立项结果公布后,三个月内容完成《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校级科 研项目开题报告》,并按要求上报,详见附件 4。
七、报送要求
1.以上申报材料(不含附件 4)均用 A4 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由所属二级学院或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批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科研处。
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bykyc2019@126.com。2.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8 日,逾期不予受理。
七、注意事项
1.教改、思政、艺术创作项目不在本次申报之列。
2.本次申报以二级学院和职能部门为单位集中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蒋辉平 187-7889-3398;王 雨 131-2349-34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