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来源:实验教学中心 责编: 曾之光 发布时间:2023-04-13 浏览量:807
学校各部门、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于2023年4月14日-16日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消除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针对当前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无死角的排查和整改工作。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入排查实验室安全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措施,增强全校师生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此次实验室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改工作有序进行,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各部门、单位的安全责任,规范安全基础工作程序,扎实开展各项安全工作,确保取得预期效果,学校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张 阳 卢新华
副组长:郑念贻 胡 胜 陶立阳 彭 仁 刘朝雄
组 员:武鹏程 黄世华 李德贤 班 媚 季运强 庞定坤 黄 锦 韩 玮 张 帆 熊秀峰 曾之光 王作先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实验教学中心),负责此次实验室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情况收集和监督整改工作。
教务处、设备与信息处、学工处、后勤保障处、保卫处、图书馆、各二级学院等部门、单位配合做好排查整改工作。
三、工作安排
(一)检查时间
4月14日-16日
(二)检查组
负责此次实验室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改工作整体安排,各二级学院联系副校长带队开展督查工作。
督查分工:
检查时间
分管领导
检查单位
检查成员
4月14日
(周五)
郑念贻
动画与传媒学院
各二级学院总支书记、院长、副院长、实验室主任、综合办主任、教研室主任(备注:按照检查时间自行联系分管领导开展检查工作)。
黄侃明
设计艺术学院
胡 胜
美术学院
王 斌
人文教育学院
彭 仁
建筑与环境艺术学院
陶立阳
图书馆
(三)教务处(实验教学中心)
负责此次实验室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改工作方案的制定,汇总检查材料,4月16日前编写总结报告上报上级部门。
组 长:陶立阳
副组长:武鹏程(139-7797-4077)
成 员:教务处工作人员
(四)设备与信息处
协助各二级学院在实验室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改工作中发现有安全隐患设备的整改工作。
组 长:胡 胜
副组长:李德贤(180-7798-9090)
成 员:设备与信息处工作人员
(五)学工处
协助各二级学院在实验室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改工作中利用主题班会做好师生安全教育培训。
组 长:彭 仁
副组长:班 媚(151-7700-4154)
成 员:全校班级辅导员
(六)后勤保障处
协助各二级学院在实验室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改工作中发现有安全隐患线路、基础设施等整改工作。
组 长:郑念贻
副组长:黄世华(180-7798-9689)
成 员:后勤保障处工作人员
(七)保卫处
协助各二级学院在实验室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改工作中发现有安全隐患消防设施等整改工作。
组 长:刘朝雄
副组长:季运强(186-7798-8837)
成 员:保卫处工作人员
(八)图书馆
负责图书馆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组 长:陶立阳
副组长:王作先(133-6779-9533)
成 员:图书馆工作人员
(九)各二级学院
认真组织落实此次实验室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改工作,做好以下各项检查工作:
1.成立二级学院检查小组,责任到人;
2.检查仪器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3.检查实验室电路、开关等是否老化,用电是否有隐患;
4.检查实验室灭火器,是否配备,是否存在隐患;
5.检查座椅板凳是否完好,是否存在隐患;
6.检查实验是否规范操作,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7.检查师生员工是否进行安全教育,是否有实验室规范操作教育培训;
8.检查实验室是否存在易燃易爆的安全隐患;
9.检查制度上墙、落实每间实验室责任人、联系电话、实验室卫生情况等;
10.检查整改情况总结材料(附件1、2),请于4月16日中午下班前将纸质版材料(签字盖章)交至行政楼321办公室曾之光老师处,联系电话:135-0779-0641;电子版材料同时发送至邮箱beiyijwc@126.com。
 
 
附件:1.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总结(模板)
   2.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汇总表
 
 
 
 
北海艺术设计学院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