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艺术设计学院2023年增设新专业申报情况公示

来源:教学研究发展科 责编: 吕雅婷 作者: 冯杰 发布时间:2023-08-10 浏览量:1106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3〕5号),我校组织开展了2023年增设新专业的申报工作,结合学校“十四五”专业建设规划,经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审议,报校长办公会批准,拟向教育部申报美术教育、音乐教育、中国画和戏剧影视导演四个本科专业(申报材料见附件),现将材料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天(2022年8月10日至8月16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受理部门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信地址(或电子邮件)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信地址(或电子邮件)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138-7792-9312
电子邮箱:beiyijwc@126.com
 
附件 校内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意见表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美术教育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音乐教育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中国画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戏剧影视导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