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李安等3名同学拟按退学处理的公示
  来源:学籍管理科
  责编: 禤丽敏
  
  发布时间:2023-11-03
  浏览量:2477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第(五)项及《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学籍管理规定(修订)》(北艺教发〔2021〕44号)第三十六条第(五)项规定,学校拟对李安等3名同学按退学处理。
现将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1月3日至2023年11月9日止。如对退学处理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单位,于2023年11月9日前向教务处反映。
地址:西区行政楼317办公室
电话:0779-6801221。
附件 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拟按退学处理的名单公示
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教务处
                            2023年11月3日
附件
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拟按退学处理的名单公示
|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专业 | 处理结果 | 
| 1 | 202050001 | 李安 | 视觉传达设计 | 拟按退学处理 | 
| 2 | 202243807 | 夏翘楚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拟按退学处理 | 
| 3 | 201941660 | 郭佳佳 | 数字媒体艺术 | 拟按退学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