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生事务办理一站式服务的通知

来源:综合办 责编: 吴慧霞 作者: 陈莎 发布时间:2015-06-22 浏览量:462

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优化我院学生管理模式,提高工作效能,为学生提供及时周到的服务,经研究决定,今年5月起,开展学生事务办理的“一站式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以服务学生为宗旨,以“精简、统一、高效”为原则,紧密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努力提高职能部门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二、工作内容

(一)各二级学院:学生各项材料证明办理。

(二)院 办:学籍异动及其他校级证明印章办理。

(三)教务处:学生成绩单盖章、学籍证明及异动、因病课程缓(免)考手续办理,教材费结算等。

(四)学生工作处:勤工助学岗位申请,特困学生资助,奖学金发放,学生证补办,学生教室、宿舍的公物、设施报修,学籍异动后宿舍调整登记等事宜。

(五)团 委:团组织关系办理,受理学生社团、学生活动申请。

(六)党 办:党组织关系办理。

(七)招生就业办公室:学生就业、派遣事宜。

(八)财务资产管理处:学生学籍异动及各类费用结算,奖助学金发放,金龙卡缴退费等事宜。

(十)保卫处:学生户籍证明、身份证补办及户口迁移等事宜。

(十一)图书馆:学生借书证办理。

三、工作时间及地点

每学期初、学期末及每月各开展一次“一站式服务”。特殊情况可由各二级学院将材料备齐后交相关部门统一办理。具体安排如下:

(一)每月第一周周五15︰00-17︰30(遇节假日顺延)。

(二)学院3号楼会议室(东校区学工处旁)。

(三)首次“学生事务办理一站式服务”时间:2015年5月8日(周五)。

四、其他事项

(一)组织、安排“学生事务办理一站式服务”的职能部门为学院学生工作处。

(二)学院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需在学生事务办理日委派专人,携带印章、材料等至规定的服务场所开展服务。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积极配合学生工作处做好宣传和现场组织工作,保证一站式服务顺利进行。

 

 

 

                                   

北海艺术设计学院

201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