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海艺术设计学院2022年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材料的公示

责编: 发布时间:2023-03-28 浏览量:913

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要求,现将我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自评报告》、教学状态数据报告、自有专任教师名单、外聘教师名单、教学日常运行支出明细表及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补充说明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3月28日至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正式下达评估结论为止。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陈江璋,010-66097825;电子邮箱:moepgc@163.com

 

北海艺术设计学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