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知识第二次考试的通知

来源:评建办公室 责编: 曾心怡 作者: 孙冰 发布时间:2022-04-14 浏览量:246

学校各部门、单位:

根据评建工作需要,学校决定再次组织开展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知识考试。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目的

旨在促进全体管理人员和广大教师更深入地理解评估指标体系及相关文件,把握合格评估的本质特点和要求,把评估指标体系当成学校日常工作的“参考书”,为提高我校教学质量、顺利通过合格评估打下坚实基础。

二、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

5月6日15:30-17:00

(二)考试地点

功德楼107阶梯教室、伦理楼107阶梯教室、学校礼堂。

(三)考试方式

试卷考试(闭卷)

(四)考试要求

各参考人员须佩戴本人工作证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考试为闭卷考试,不得携带参考资料、手机进入考场,考试期间不得交头接耳。

三、考试对象

全体教职工(不含保安、医护、宿管、食堂、清洁工、水电工、司机等)。参加考试名单详见附件3。

四、考试内容

(一)考试内容:《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学习资料(一)》;《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学习资料(二)》;学校基本情况。

(二)考试题型: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填空题、问答题五种,满分100分。

五、合格标准

(一)考试分数达到60分为考试合格。

(二)考试不及格者,学校将公布名单并另行安排面授辅导及补考。

六、缓考免考

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确保本部门、单位教职工按时参加考试。原则上不允许请假,确因公不能参加考试的教职工,请于5月4日前由部门、单位统一将请假名单发送至评建办邮箱bypjb2021@126.com,并申请缓考(如:短期学习、外出开会人员)、免考(如:长期外出学习进修、休产假人员),请假申请获得批准后方能缓考、免考。

七、监考工作

监考人员(评估专班人员)需提前进行测试及监考培训,负责监督考场考纪考风、发放和回收试卷、考场情况记录等工作。具体事宜请咨询:冯延,173-0777-7483。

八、其他

(一)学校将通报考试情况。

(二)若有不明之处或遗漏考试名单的,请联系评建办孙冰老师,电话:0779-6993-638。

 

附件:1.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学习资料(一)

2.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学习资料(二)

3.参加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知识考试人员名单及考场安排

 

 

北海艺术设计学院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