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评建工作任务及进度安排的 通知
来源:评建办公室
责编: 曾心怡
发布时间:2021-05-26
浏览量:709
各部门、单位:
根据《北海艺术设计学院迎接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总体实施方案》(北艺﹝2020﹞7号)安排,学校制定了《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评建工作任务及进度安排》,现印发给你们,请做好以下工作:
1.各部门、单位按《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评建工作任务及进度安排》要求,结合本部门、单位实际,尽快制定详细的自查自评工作计划,明确任务与分工,明确限期达到的目标与要求,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实际工作中,并于2021年6月8日前将自查自评工作计划交评建办。
2.《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支撑材料清单(2.0版)》中有许多内容需要二级学院(部)或几个部门共同完成,请各部门、单位通力合作,共同完成任务。各观测点牵头部门负责收集本观测点的支撑材料(电子版),并于2021年6月25日前交评建办。
联系人:冯 延;邮箱:bypgzx2020@126.com;联系电话:0779-6993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