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借阅规则

来源:图书馆综合办公室 责编: 陈霞 作者: 苏林艳 发布时间:2021-08-24 浏览量:684

(一)凡开通了校园卡图书借阅功能的读者,均可凭卡借阅图书。校园卡专人专用,不允许一证多人或者一人多证。

(二)本馆图书采取全开架借阅。读者可进入开架书库选借图书,借书手续在借书前台办理。入库时必须遵守《读者入库须知》和有关规定。

(三)持卡读者,教职工每人每卡借书量不超过15册,学生每人每卡借书量不超过5册。

(四)借书期限:教职工90天,学生30天。借阅期满可续借1次,续借时间为30天。续借必须在图书逾期之前办理。

(五)读者应按期归还所借图书。如逾期未还也未办理续借手续的,从过期当天起计算借书逾期费,每册每天0.1元,累计到还书日止。

(六)发现校园卡丢失后请马上到馆挂失,挂失前已借出的图书均由证件本人负责归还或赔偿。若寻回校园卡,须凭有效身份证件解挂。

(七)学生毕业、教职工离校,均应来馆还清欠书,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八)读者到外地出差、实习,或其他需长时间外出离校者,不能按期归还所借图书,须由所在部门、单位事先出具书面证明。

(九)如遇停电及系统故障,流通业务暂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