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艺教发〔2023〕12号 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级、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来源:创新创业学院 责编: 林慧君 发布时间:2023-04-07 浏览量:729

各二级学院:

根据《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北艺教发〔2021〕49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工作安排

(一)结题验收对象

2020年立项,延期结题的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大创项目(附件1);2021年立项,研究期限为两年期及一年期延期结题的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大创项目(附件2);2022年立项,研究期限为一年期的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大创项目(附件3)。

(二)结题时间安排

1.2023年5月11日前,各二级学院完成项目结题审核工作和学院年度“大创项目”总结工作,并做好材料的存档工作,以备案备查。

(1)请各项目的指导老师指导并督促项目负责人加快项目研究,按期完成结题材料的整理与撰写,参照结题材料模板(附件4),内容包括:

①《结题材料封面、目录》;

②《结题报告书》;

③《项目研究日志》(最少6篇);

④《相关成果支撑材料》(各类成果支撑材料包括研究报告、论文、软件、专利、实物等。若成果以论文形式公开发表,提交含版权页的完整复印件一份;若成果获得奖励或专利,提交证书复印件;若成果为设计实物,提交设计方案、设计说明、设计过程稿、模型图片、实物照片;若以实验项目完成的项目,提交实验方案、实验记录和实验报告;调研报告、创业计划书、公司注册执照复印件等;其他佐证材料;属本项目的成果发表时要注明“北海艺术设计学院xx年立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项目编号”字样);

以上材料需汇总齐全,胶装成“结题验收材料册”(浅绿色皮纹纸封皮)一式两份(二级学院存档1份,交创新创业学院1份)。

(2)各二级学院主管大创项目工作负责人组织撰写学院本年度的“大创项目”工作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

2.5月11日前,各二级学院以学院为单位上交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不接收学生个人项目材料的上交。纸质材料送至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西校区行政楼314)张老师处,电话:182-7793-2100。电子版材料汇总为一个压缩包,命名:二级学院名称+2023年大创项目结题验收材料(例:设计艺术学院2023年大创项目结题验收材料),发送至邮箱bhyscxcy@163.com。

材料包括:

(1)本学院“2022—2023年度大创项目工作总结”电子版;

(2)本学院的《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及加盖学院章的纸质版一份、《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统计表》(附件7)电子版;

(3)各项目“结题验收材料册”的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1份,文件夹命名: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结题验收材料;

(4)因特殊原因需延期结题的项目,提交《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附件5)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两份)。项目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年,并在大创项目的参与人毕业前结题。

3.5月22日,经学校组织专家审核各项目实施、成果情况,确定验收结果。发文公布,对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颁发结题证书。

(三)结题验收流程

1.指导教师初审

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的研究成果和平时的工作态度、工作量、工作表现等填写指导教师意见。

2.二级学院复审

项目所在学院须组织专家评审项目结题报告和相关研究成果材料,并填写二级学院意见。各二级学院可将项目评定为优秀项目,其中优秀项目比例不超过参加结题验收项目总数的30%。

3.校级终审

学校大创项目管理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各二级学院结题材料进行终审,依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审核意见。学校将组织被评定为“优秀”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参加校级成果展。

若有疑问,请及时与创新创业学院沟通联系,联系人及电话:云老师,181-0779-0609;张老师,182-7793-2100。

 

附件:1.2020年立项的国家级、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一览表(延期)

2.2021年立项的国家级、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一览表(两年期及延期)

3.2022年立项的国家级、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一览表(一年期)

4.结题材料模板

5.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延期结题申请书

6.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

7.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统计表

 

 

北海艺术设计学院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