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墨飘香 丹青颂党——庆七一北海市美术作品展”征稿启事

来源:北海市美术家协会 责编: 王雨 发布时间:2023-06-09 浏览量:821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建党102周年之际,回顾中国共产党艰苦卓绝的光辉历程,展现所取得的伟大成就,讴歌我们伟大的党,激励广大人民群众以饱满的热情奋进新征程,弘扬党的优良传统,丰富广大群众的文化艺术生活,北海市拟举办“彩墨飘香 丹青颂党——庆七一北海市美术作品展”,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宗旨

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102周年这一主题,积极向上,用绚丽的色彩、梦幻的镜头,芬芳的墨笔来歌颂我们伟大的中国共产党。积极鼓励广大的基层艺术爱好者勇于创新,敢于展示,为其提供展示舞台。积极引导广大艺术爱好者学习和发扬北海艺术文化精髓,为建设品质北海,魅力北海贡献力量。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北海市委组织部、北海市委宣传部、广西美术馆、北海市旅游文体局、广西美术家协会、北海市直机关工委

承办单位:北海市画院、北海市美术馆、北海市美术家协会

三、展览时间:2023年7月1日—7月8日

四、展览地点:北海市美术馆

五、作品征集数量及要求

1.展出美术作品60件

2.作品要求主题原创,内容积极进取,健康向上,弘扬时代主旋律,反映时代精神,紧扣建党102周年主题,思想性和时代性强。参选作品一律使用真实姓名投稿。

3.此次展览是综合性展: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画等各种形式,风格不限;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画的尺寸不小于半开(53cmx76cm),雕塑作品先评照片。

4. 谢绝一般性、主题不突出的作品。

5. 入选的60件作品由主办单位通知自行装裱,在北海市美术馆展出,并颁发入选证书。

6. 所有参展作品在展览结束后统一退件。

六、作品版权

(一)参赛者必须保证拥有对参展作品的版权,为参展者原创,不得提供抄袭、可以模仿的作品。作品如涉及版权、人像侵权纠纷等责任由参展者承担。

(二)参赛作品的版权为作品的版权原创者所有,主办方、承办方拥有对参展作品的展览、印制画册、网络宣传及平面宣传展示等的使用权。作品作者一经投交作品,即视为同意本次展览的参展各项要求。展览解释权为展览主办方所有。

七、收稿事宜

参赛作品请在2023年6月15日前把作品照片(备注好姓名+作品名称+尺寸+电话号码)发到QQ邮箱:118066405@qq.com进行评选,入选作品自行装裱后送到北海市画院(解放路19号文化大院内)。

联系人:韩兆业

电话:138 7891 5667

北海市画院

北海市美术家协会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