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室活动制度

来源:通识教育学院综合办公室 责编: 王志华 发布时间:2021-12-22 浏览量:725
教研室活动制度

 

教研活动是组织教师进行课程教学、课程建设、科学研究,以增强教师业务素质、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的一项经常性的研讨工作。为此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 教研活动内容:

(1)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专题研讨,现代化教育教学手段研究,课件制作研究;

(2)教学重点难点专题研讨;

(3)教改项目申报研讨;

(4)教学大纲、计划等教学文件的制定及讨论;

(5)听课、试讲及评课,观摩示范教学;

(6)学生成绩考核及考试内容、方法研究;

(7)教学互动方式与效果研究;

(8)学生作业内容规范;

(9)课程建设规划及内容研究;

(10)教材建设;

(11)集体备课及教学经验交流;

(12)其他与教学和科研有关的活动。

二、教研活动组织方式。

主要是以教研室为单位进行研讨的集体活动,其次是以公共基础教学部为单位开展活动或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学及学术活动。

三、教研室活动要求

按照学校规定的统一时间或教研室自行约定的时间开展活动,每学期不得少于8次。每次教研活动必须认真填写记录,记载参与人员及教研活动内容,并存档备案。

每学期初,教研室主任要制定教研活动计划并实施,使教研活动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有内容地开展。

教师应积极参加教研活动,不得无故缺席,否则以旷工处理。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应履行请假手续。

以上制度请认真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