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苏泽浩同志职称重新确认申报材料进行公示的公告

来源:人事处 责编: 屈志鑫 作者: 韦锐 发布时间:2023-05-29 浏览量:786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公示暂行办法》(桂职办〔2000〕48号)规定,经我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苏泽浩重新确认讲师职称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原件、任职资格证书批文、职称证书原件等申报材料进行核验,现将该同志职称重新确认的申报材料进行公示(申报材料可在学校人事处网站查阅),公示时间从2023年5月29日至6月4日,共7天。公示期间教职工如有异议,可书面(署本人真实姓名)向学校职改办反映,联系电话:0779-6870-866。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附件1:苏泽浩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复印件

附件2:苏泽浩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批文

附件3:苏泽浩讲师职称证书扫描件

 

 

北海艺术设计学院

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