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基本知识(一)

来源:评建办公室 责编: 彭景 发布时间:2021-07-22 浏览量:464

第一部分 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基本知识

1.什么是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意见》(教高〔2011〕9号)中明确指出,本科教学评估有五种基本形式:一是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常态监测;二是学校自我评估;三是实行分类的学校评估(包括合格评估和审核评估);四是开展专业认证及评估;五是探索国际评估。

合格评估是国家对2000年以来未参加过教学工作评估的各类新建普通本科学校(包括经国家正式批准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学校)开展的一种本科教学评估形式。所有新建普通本科学校(以下简称新建本科学校)在规定期限内必须参加。这些学校通过合格评估后将进入审核评估范围。

2.学校为什么要开展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人才培养是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点是提高教学质量。教学评估是评价、监督、保障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是我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000—2010年新建的本科学校数约占全国普通本科学校数(不含独立学院)的34%,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对我国高等教育的整体发展与建设高等教育强国至关重要。对这些学校开展合格评估,可以引导学校合理定位、办出水平、办出特色;促进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本科教学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的全面发展需求的能力;促进政府对学校实施宏观管理和分类指导;促进社会参与这些学校人才培养和评价、监督学校的本科教学质量。

3.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核心内涵是什么?

合格评估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教育规划纲要》精神,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树立评估新理念、探索评估新方法、倡导评估良好风尚。充分调动学校、政府、社会三方面的积极性,促进学校合理定位,强化内涵建设,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合格评估方案设计体现了上述指导思想,该方案的核心内涵是“四个促进,三个基本,两个突出,一个引导”。

“四个促进”是指促进办学经费投入,促进办学条件改善,促进教学管理规范,促进教学质量提高;

“三个基本”是指:办学条件基本达到国家标准,教学管理基本规范,教学质量基本得到保证;
“两个突出”是指:突出服务区域(行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突出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办学定位;

“一个引导”是指:引导参评学校构建并逐步完善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形成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的长效机制。

4.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对开展高等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评估(高等学校教学评估工作为其中的一种形式)都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家实行教育督导制度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评估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四十四条规定:“高等学校的办学水平、教育质量,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和由其组织的评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十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依法对民办学校实行督导,促进提高办学质量;组织或者委托社会中介组织评估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

5.合格评估的“二十字方针”及其含义是什么?

合格评估的“二十字方针”是: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其含义是:

以评促建:以评估工作带动学校各项建设和发展;

以评促改:通过评估工作推动学校的改革与创新;

以评促管:要通过评估更新学校的管理观念,促进管理规范;

评建结合:就是将评估工作与学校的教学改革及长远的建设目标一并考虑,统筹兼顾,以评估促进建设,以建设提升评估,评建共进;

重在建设:指评估只是一个手段,而建设是关键,提高教学质量才是最终的目的。

6.开展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对提高高校教学质量有何作用?

本科教学评估是评价、监督、保障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是我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评估不仅能鉴定学校教学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诊断学校教学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发挥评估指标的导向作用,引导学校更新教育观念、明确发展方向和目标、深化教学改革,推动产学合作教育深入开展。而且评估具有激励和督促作用,能够促进学校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教学管理、建立并完善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形成自我约束和监控机制。实践证明,“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已经取得切实的成果。通过评估,学校教学工作水平明显提升,达到了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学生成为直接受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