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新华

 

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

博士,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教授(二级)。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中国工艺美术学会会员。

现社会学术任职

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常委。

国家教材委体育艺术专家委员会委员。

教育部全国高校首届美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第八届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委员,兼艺术类专业委员会主任。

中国教育学会美术教育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

光明日报文化艺术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

国家艺术基金评审专家。

中国美术馆藏品审定专家。

全国大中小学艺术展演评审专家

工作简历

1972年年陕西省西北电管局石泉水力发电厂,发电机检修工。

1978年考入原中央工艺美术学院,毕业获学士学位。

1982年陕西省工艺美术公司艺术指导科、生产科副科长,陕西省工艺美术学会秘书长。

1985年原轻工部工艺美术总公司艺术指导处专业干部。

1986年原中央工艺美术学院院长办公室副主任、主任,院学术委员会秘书。

1999年清华大学美术学院院长助理、院务办公室主任。

2002年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副院长。

2008年清华大学艺术博物馆筹备领导小组副组长,兼筹备办公室主任。

2010年清华大学张仃艺术研究中心、吴冠中艺术研究中心秘书长兼副主任,清华大学吴冠中艺术与科学创新基金秘书长,清华大学乔十光漆画艺术创新奖基金秘书长,清华大学艺术博物馆学术委员会副主任。

2021年4月清华大学美术学院退休。继续兼任:清华大学张仃艺术研究中心、吴冠中艺术研究中心秘书长兼副主任,清华大学吴冠中艺术与科学创新基金秘书长,清华大学乔十光漆画艺术创新奖基金秘书长,清华大学艺术博物馆学术委员会副主任。

2020年至今任广西北海艺术设计学院院长。

研究方向:艺术创作与理论研究

长期从事艺术教育教学管理与艺术创作实践和理论研究,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创作研究能力,在国内重要报刊杂志发表艺术评论、理论文章数十万字, 出版编著专著数部;策划多项重要展览和艺术项目,与著名科学家李政道、艺术家吴冠中合作创作的雕塑《物之道》、《生之欲》作品,获国际艺术与科学作品展优秀奖;作品多次参加国内外艺术展,绘画作品被机构和私人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