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学籍、转学、转专业办法通知

来源:建环学院综合办 责编: 李东瑞 作者: 杜依璠 发布时间:2023-11-15 浏览量:422
现将《关于印发<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北艺教发〔2023〕34号)、《关于印发<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关于办理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复学、退学手续的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北艺教发〔2023〕35号)、《关于印发<北海艺术设计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北艺教发〔2023〕36号)、《关于印发<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学生转学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北艺教发〔2023〕37号)发送给你们,请认真查阅,并遵照执行,谢谢。
 
学校办公室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