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部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学校党委的宣传工作规划、计划和和制度,组织、指导、协调全校的宣传工作。

二、做好全校理论武装和理论教育工作,制订全校理论学习计划,牵头组织全校的理论教育、理论学习、理论研究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安排校党委中心组的政治理论学习;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和“筑梦书社”的管理工作。

三、着力巩固马克思主义在学校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牵头调查掌握全校师生员工的思想状况,定期研判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全校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审批校内社科类的论坛、沙龙、讲座和报告会,牵头协调各有关部门做好使用教材、自编教材的审核工作。

四、负责学校宣传阵地的建设和管理,主管学校新闻宣传及对外新闻发布;负责学校官方微信等新媒体的建设与管理,做好舆情信息研判工作;建设、管理校内网站、广播等新闻媒体和校内宣传栏、橱窗、电子屏、横幅、海报等文化设施。

五、综合协调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协调校园文化建设,凝练校园文化特色;按照上级部门的布置和安排,牵头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校园的创建活动。

六、负责本部门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及其他文稿的起草工作,做好全校重要会议、活动的摄影摄像和新闻报道工作。

七、负责涉及宣传工作的会议的安排,做好全校宣传工作的检查、考核和总结。

八、完成上级部门和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