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工作部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学校党委关于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负责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做好教师意识形态教育和管理。

二、负责建立健全学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三、组织协调各二级学院、行政部门开展师德师风宣传教育、考核、激励工作;督促二级单位将师德考核贯穿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全过程。

四、监督检查相关部门把师德规范要求融入人才引进、课题申报、职称评审、导师遴选等评聘和考核各环节,防止师德失范行为。

五、负责建立健全教职工师德失范行为惩处机制,开展教职工师德师风问题的调查、处理等相关工作。

六、负责组织师德师风责任状签订和年度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对教职工职称评聘、职务晋升师德考核签署意见。

七、做好与本部门工作相关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报告及其他文稿的起草和会议组织、信访接待等日常事务工作。

八、完成校党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