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2023 年上半年团组织 “推优”工作的通知

来源:校团委 责编: 巴瑞斌 发布时间:2023-02-21 浏览量:1069

各二级学院分团委、支部:

根据“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组织发展方针,为进一步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定于 2023 年 2 月至 3 月开展 2023 年上半年团组织“推优”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

2023 年 2 月 21 日-2023 年 3 月 16 日

二、团组织“推优”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向党组织正式提交书面入党申请书并将团组织关系转至学校团委的年满 18 周岁的共青团员。

三、推荐条件

(一)已将团组织关系转至学校团委。积极参加团的活动,自觉履行团员义务,遵守团的纪律。

(二)拥护党的纲领,承认党的章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思想上进,已递交入党申请书,入党动机端正。疫情期间积极参与抗疫活动或社区防疫工作表现优秀者优先考虑。

(四)参与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的个人学习率要达到 85%(含 85%)以上。

(五)诚实守信,乐于奉献,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意识,有集体荣誉感,有较好的群众基础,能较好地带动团员青年完成工作、学习任务,且 2022 上半年无考试不及格、补考或重修。

(六)没有出现考试作弊等任何违纪、违法行为且没有被学校通报批评及任何纪律处分。

四、名额分配

无名额限制

五、工作程序

(一)校团委向各二级学院分团委提供已向党组织正式提交书面入党申请书的人员名单(附件 1)。

(二)各二级学院分团委指导各班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对本班团支部已向党组织正式提交书面入党申请书的团员进行民主评议,经班级辅导员审核同意,拟提出“推优”对象,并进行民主公示。

(三)各班团支部将拟“推优”名单报二级学院分团委审核。二级学院分团委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推优”名单并予以民主公示 3 天,确定名单无异议后上报校团委。由校团委对推优名单进行为期 5 天的全校公示,公示名单无异议后,确定推优名单。

(四)二级学院分团委将《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登记表》(一式三份)提交至校团委盖章确认,盖章后的登记表(2 份)由分团委提交至本学院党支部,1 份校团委留档。

六、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分团委必须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组织开展推荐工作,确保相关工作落到实处。

(二)分团委组织“推优”工作于 2023 年 3 月 2 日前完成为期 3 天的学院推优名单公示,并于 3 月 3 日下午 16:00之前将《学院入党推优名单》(附件 2)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邮箱:beiyitw2013@126.com,纸质版分团委书记签字确认后交至行政楼 113 办公室,王燕婷老师处。

(三)《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登记表》(附件 3)一式三份于 3 月 13 日前填写完成。

(四)将盖章版《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登记表》扫描件(命名方式:班级+姓名+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登记表)和《团员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花名册》(附件 4)于 3 月 16日前提交至校团委邮箱。

附件:

1.2023 年上半年填写入党申请书人员名单

2.学院入党推优名单

3.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登记表

4.团员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花名册

共青团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委员会

2023 年 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