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图书馆学生阅读学分 实施细则

来源:校办 责编: 曹雪梅 发布时间:2021-04-16 浏览量:826

为加强我校学生的文化素质教育,引导学生多读书,读好书,拓宽视野,发展个性,激发潜能,提高综合能力,以适应知识经济和信息时代对人才培养的迫切要求。根据《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试行(修订)》(北艺教务〔2021〕48号)的通知,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实施阅读学分工作流程及相关要求
(一)选书。由图书馆提供阅读学分推荐书目,并在图书馆网站公布书目信息,学生根据需要到图书馆办理借阅手续。
(二)精读。学生利用课余时间读书,并按要求撰写读书笔记或读后感。每个学生阅读完5本推荐书,并提交2000字以上/篇本人原创并手写读书笔记或读后感,达到及格及以上阅读评分标准后可获得2学分。
(三)申报。由学生本人填写《北海艺术设计学院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申请表》,经辅导员初审签字后,并附上读书笔记或读后感等相关支撑材料,交到图书馆办公室。
(四)学分认定。图书馆收到学生交来的学分认定等相关材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二、阅读评分标准
由图书馆对学生的读书笔记和读后感进行审核考评,达到及格及以上阅读评分标准可得到相应学分,其中优秀文章,将由图书馆在宣传栏或本馆网页酌情选登。
评分标准如下:
(一)优秀:认真阅读,提交本人原创的手写读书笔记或读后感,书写工整、完整;读书笔记或读后感中对所选书目的思想内容有深刻的见解,能够结合现实问题进行思考;字数达到2500字/篇以上。
(二)及格:完成阅读任务,提交本人手写读书笔记或读后感;读书笔记或读后感有自己的心得体会,重复率在50%以下;字数达到2000字/篇以上。
(三)不及格:阅读非推荐书目的图书;未按要求完成读书笔记或读后感;读书笔记或读后感的重复率在51%以上;字数未到达2000字/篇。